个人简介
上海新古律师事务所主任
移投行家族办公室创始人
移投行-万向-慈善信托发起人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发展促进会法律专委会副主任
手机(微信):187-0173-2395
固话:(021)60317978
Email:wanghuaitao@thinkoolaw.com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360号源达大厦2212室
专业经验
1、金融理财产品(私募基金、资管计划、信托等产品)的法律顾问和争议解决(诉讼仲裁)法律服务。
2、刑事风险防控和刑事辩护。
3、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4、商事争议解决,公司有关的诉讼和仲裁。
执业经历
王怀涛律师,自2010年初开始在上海从事律师职业,擅长金融法律和刑事辩护,从事各类金融产品相关、刑事合规风控及辩护、资产保护、全球身份规划、跨境并购、家族办公室等法律服务,担任上百家境内外金融机构法律顾问,为国内广大富有家族和金融财团提供法律服务。已出版《中国式家族办公室实务研究》《资产保护的道与术》《金融理财产品投资争议解决法律实务》书籍。
1、PE
担任留仁资本、期报投资、顽岩资产、图贝投资、泰亚投资、雷翎投资、吉睿投资、锦象资产、井富投资、新宇投资、垚能资产、昂东资产、滚石投资、则石投资、永投基金、怡和通基金、玉世基金、中城银信、重源投资、信淦资产、辰翔投资、宝时投资、棣桦投资、光夏投资、桦冠投资、华盛投资、慧吟投资、鼎福祥、飝犇投资、承运钦点、红锚投资、睿神投资、世翱投资、中金伟业投资、华沃投资、华为投资、与取投资、网卓投资、潜旭投资、新川基金、秦韬投资、芝流投资、保利丰投资、任飞资本、东塔投资、财路基金、雷拓基金、德威投资、闳理投资、椿韵投资、秉弈资产、金鑫奥投资、曲成投资、弘坤基金、川砺资产、矛盾投资、弘源投资、鑫元汇基金、宁曜投资、佳凯资产、仙人掌资产等上百家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公司、金融机构专项法律顾问和常年法律顾问。
2、并购重组
上海某公司收购3家台资公司项目;上海黄浦区某地产并购项目;嘉兴某地产公司整体转让项目;熙邦控股收购某计算机公司项目;熙邦控股出售山东某新三板公司项目;苏州某环境科技公司(新三板)整体出售项目;上海某投资公司收购某国际旅行公司项目;上海某游戏公司被收购项目;弘坤基金收购北京某音乐公司项目;新三板金东唐科技被上市公司光韵达收购项目;闪酷科技被某上市公司股权收购项目;上海某基金公司收购物流产业园项目;桦冠基金收购江苏某科技公司股权项目;任飞资本收购大希阁项目;某基金收购盛华保险代理公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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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怀涛律师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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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他人办理过户、抵押的法律风险

【案情简介】

产权人王某有一位多年的战友赵某,赵某开办了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赵某前几年用银行贷款的形式购置了大量房产,随着国家出台一系列遏制炒房行为的政策,赵某的资金出现了危机。尽管他想尽办法,拆东墙补西墙,还是无法还清所欠债务,于是就到处行骗。王某就是新的受害者之一。王某为了帮老战友赵某的忙,就把产权证借给赵某,由赵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以暂时解决燃眉之急。没想到赵某在产权人未知的情况下,私自伪造了南京市公证处的公证书,让其妹妹在房产部门骗取产权登记,把房屋低价出售并过户到周某的名下,并将房款占为己有。王某知情后立即前往公安局报案。

【裁判结果】

赵某被处以诈骗罪,并退还了周某购房款及利息180余万元,周某将房屋重新过户到原房主王某名下。

【律师评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房屋被人盗卖并过户,房主是否还能要回该房屋?由于盗卖行为本身符合无权处分的构成要件,笔者认为本案关键在于认定购买该房屋的周某是否属于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指的是第三人在购买该房屋时,对于房屋的产权状况已经进行了查明,并且有理由相信该房屋属于出卖人所有。对不动产善意取得的认定上一般应注重审查让与人与受让人的情况、标的物的价值、受让人查验标的物及产权证明情况、交易方式等因素综合判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现场查验房屋应作为判断受让人是否构成善意的必要参考因素。本案虽然赵某的妹妹从房产部门骗取了产权登记,但房屋仍由王某实际占有居住,作为购房人周某应当尽到必要的审慎义务实地查验房屋,且存在系争房屋的出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售价,交易时间过于仓促等可疑点。综上可以认定周某不是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善意取得成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

此外,我们应当对赵某及其妹的行为加以认定。赵某之妹明知房产所有权人为王某前往房产部门骗取产权登记,事实利用王某的信任在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用欺骗的手段进行的产权登记,属于无处分权人。根据《物权法第106条无处分权不动产转让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因此作为事实上的所有权人王某可以要求周某协助其重新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那么,周某的权利如何救济笔者认为,该妹与周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由于违反法律规定且损害了第三人王某的利益可以认定为无效。合同无效的,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因此周某可以要求周妹返还房款利息

最后,笔者提醒业主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证,不要轻易转借或抵押给他人;不要轻易委托他人办理交易登记手续;产权证遗失后要立即到登记机关办理补证手续;为防止意外情况发生,最好到登记机关为自己的产权证设定密码。(黑字摘于草稿)

【法条链接】

1、《合同法(1999年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物权法(2007年

第一百零六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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