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上海新古律师事务所主任
移投行家族办公室创始人
移投行-万向-慈善信托发起人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发展促进会法律专委会副主任
手机(微信):187-0173-2395
固话:(021)60317978
Email:wanghuaitao@thinkoolaw.com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360号源达大厦2212室
专业经验
1、金融理财产品(私募基金、资管计划、信托等产品)的法律顾问和争议解决(诉讼仲裁)法律服务。
2、刑事风险防控和刑事辩护。
3、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4、商事争议解决,公司有关的诉讼和仲裁。
执业经历
王怀涛律师,自2010年初开始在上海从事律师职业,擅长金融法律和刑事辩护,从事各类金融产品相关、刑事合规风控及辩护、资产保护、全球身份规划、跨境并购、家族办公室等法律服务,担任上百家境内外金融机构法律顾问,为国内广大富有家族和金融财团提供法律服务。已出版《中国式家族办公室实务研究》《资产保护的道与术》《金融理财产品投资争议解决法律实务》书籍。
1、PE
担任留仁资本、期报投资、顽岩资产、图贝投资、泰亚投资、雷翎投资、吉睿投资、锦象资产、井富投资、新宇投资、垚能资产、昂东资产、滚石投资、则石投资、永投基金、怡和通基金、玉世基金、中城银信、重源投资、信淦资产、辰翔投资、宝时投资、棣桦投资、光夏投资、桦冠投资、华盛投资、慧吟投资、鼎福祥、飝犇投资、承运钦点、红锚投资、睿神投资、世翱投资、中金伟业投资、华沃投资、华为投资、与取投资、网卓投资、潜旭投资、新川基金、秦韬投资、芝流投资、保利丰投资、任飞资本、东塔投资、财路基金、雷拓基金、德威投资、闳理投资、椿韵投资、秉弈资产、金鑫奥投资、曲成投资、弘坤基金、川砺资产、矛盾投资、弘源投资、鑫元汇基金、宁曜投资、佳凯资产、仙人掌资产等上百家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公司、金融机构专项法律顾问和常年法律顾问。
2、并购重组
上海某公司收购3家台资公司项目;上海黄浦区某地产并购项目;嘉兴某地产公司整体转让项目;熙邦控股收购某计算机公司项目;熙邦控股出售山东某新三板公司项目;苏州某环境科技公司(新三板)整体出售项目;上海某投资公司收购某国际旅行公司项目;上海某游戏公司被收购项目;弘坤基金收购北京某音乐公司项目;新三板金东唐科技被上市公司光韵达收购项目;闪酷科技被某上市公司股权收购项目;上海某基金公司收购物流产业园项目;桦冠基金收购江苏某科技公司股权项目;任飞资本收购大希阁项目;某基金收购盛华保险代理公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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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壳上市过程中取得控制权的方式

    

    借壳上市是指一间私人公司(Private Company)透过把资产注入一间市值较低的已上市公司(壳,Shell),得到该公司一定程度的控股权,利用其上市公司地位,使母公司的资产得以上市。 

    借壳上市收购中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协议收购。非流通的国有股、法人股协议转让成本低廉以及我国特有的股权结构形式决定了通过协议方式取得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或法人股进而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成为我国市场上借壳上市收购的主要形式。

 

    2、二级市场收购。通过二级市场收购上市公司一定数量和比例的流通股进而获取上市公司控制权是国外市场经济成熟国家的普遍做法。但由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比较特殊,使得通过收购流通股获得控制权比较困难。

 

    3、无偿划拨。无偿划拨主要是通过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作为国有股的持股单位直接将国有股在国有投资主体之间进行划拨的行为,带有极强的行政性政府色彩浓厚。

 

    4、司法裁定。法院裁定转让也成为我国上市公司控制权转让的重要形式。一般地说当上市公司的原来大股东无法偿还债权人的债务时债权人会申请法院对大股东所持有的股权资产进行冻结直至拍卖抵债。战略投资者可以以竞买的方式取得这部分股权或由法院直接裁定将这部分股权抵给债权人。

 

    5、间接控股。这类上市公司控股权转让比较特殊主要是战略投资者通过直接并购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来间接地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6、反向兼并。收购主体公司与一家上市的壳公司,议定有关反向收购的条件;上市壳公司向收购主体公司的股东定向增发股票;收购主体公司注入上市壳公司而成为其子公司。在这类交易中,上市壳公司所定向增发的股票数量远大于壳公司原来累计发行的股票数量,这样名义上是壳公司收购了主体公司,实际是主体公司的股东因获得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控股数量的股票而控制了合并后的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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